【摘要】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中老年这个特殊的人群越发受到人们关注。绝大部分中老年人健康状况大不如前,为其购买一份健康保险显得尤为重要。健康保险主要有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等,结合中老年人身体特点,下面为您推荐一款热销的中老年健康保险,即吉福安康健康保险计划。
产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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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适合为出生满30天-45周岁的人士投保,合同期满健康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金,轻松实现资本保值增值;在合同期间提供35种高发重大疾病的全面保障,一经确诊即提前给付高额保险金,且在原位癌保障上额外给付20%。
产品特色
满期给付保额
35种重大疾病全面保障
特色原位癌额外给付
交费方式灵活选
保障内容
满期生存金:基本保额,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零时仍然生存,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重大疾病保障:基本保额因意外伤害首次发生并被确诊为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或者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满90日后因疾病首次发生并被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35种重大疾病,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返还保费: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合同约定的35种重大疾病,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90天内,无息返还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返还保费,若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未满18周岁,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18岁前身故,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基本保额:若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未满18周岁,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18岁后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已满18周岁,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原位癌保险金:基本保额的20%,被保险人自等待期90天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本合同定义的原位癌,且未领取过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公司按本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原位癌保险金,同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其他责任继续有效。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90天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本合同继续有效。 对被保险人所患癌症在被诊断时已经超越原位癌阶段者,不再针对原位癌赔付原位癌保险金。
关于中老年健康保险的产品还有很多,在这里就不一一进行介绍了,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健康保险方面的产品,可以登录慧择官方网站进行咨询。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