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出行、工作中意外无处不在,所以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保险就显得非常的重要,消费者在购买之前一定要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了解清楚,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首先,什么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上文简单的为大家介绍了什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下面小编简单的为大家介绍一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有哪些?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之一:保险合同的构成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合同主要是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的,保险合同采取的是书面的形式。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之二:投保的范围
投保该险种的消费者年龄必须在16周岁到65周岁之间,并且要是身体健康、可以正常工作的人。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都可以作为投保人。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之三:保险责任
1、 被保险人因为自然灾害在事发起的180日内身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单上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并且保险责任立即终止。
2、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保险公司按表中列出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3、 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残疾,可领取《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保险公司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
4、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伤或残疾的,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保险公司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上文简单的介绍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的三项,对于消费者来说在购买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尤其是险种的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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