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第一时间向沪杭赴美游客给付185万意外金之后,2月5日,中国太平洋与中国外交部在北京签署“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从2009年开始,太平洋保险将为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近250个使领馆的5000多名外交人员和随任家属提供每年保额达26亿元的保障,为中国的外交官们撑起一把强有力的保护伞。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李金章以及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国富、总经理霍联宏、太平洋财产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宗敏等出席了签约仪式,中国周延礼副主席也应邀参加。仪式上,外交部财务司司长胡建中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总经理霍联宏签署保险协议。太平洋产险苏州分公司总经理孙海洋向外交部财务司司长胡建中赠送《中国外交部驻世界各地使领馆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保险专项服务指导手册》。
签约仪式上,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董事长高国富表示,此次保险合作是外交部对中国太平洋保险服务能力的肯定和信赖,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高国富承诺,不管外交工作人员在世界哪个地方,太平洋保险都会提供最优质、最便捷的服务;太平洋保险将以自身的努力,为我国驻外使馆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贡献力量。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表示,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功能,为广大外交人员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是保险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周延礼表示,他相信太平洋保险能够信守承诺,全力以赴,向广大使领馆人员提供最优质的保险服务。
近年来,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地区冲突加剧,中东、东南亚、非洲等地区动荡不安,这些不安定因素给我国派驻上述地区的外交人员人身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尤其是战争及动乱的危险,而这项责任一般又是保险公司不愿承保的。中国太平洋保险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保险公司,一直努力想为那些身处外交一线、为国家做出贡献的外交人员提供必要的保险保障。
本着这样的宗旨和出发点,从2003年7月开始,太平洋产险相关分公司开始组织专门的工作团队,与外交部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期间该项工作得到双方高层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太保高层领导多次与外交部相关领导进行沟通,分公司还邀请太保总公司的技术人员多次前往北京,与外交部的具体人员讨论相关技术细节。双方经过近一年的不断探讨,形成了比较严谨务实、切合需要的保险方案。
2005年9月,太平洋产险“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成为国内唯一针对驻外使领馆人员特点而设计的专项产品。中国太平洋保险也成为国内唯一能够提供该项服务的保险公司。
2005年,太平洋产险经过创新开发险种,率先对中东、非洲、东南亚等16个高危国家和地区的270名使领馆人员进行了第一批承保,开辟了驻外使领馆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先例。保障人员除驻外工作人员以外,还包括及其随任亲属,体现了对外交人员的人性化关怀。保障的范围也很广,除正常意外伤害保险所保障的意外伤害造成的人身死亡或者伤残以外,又扩展了两个责任:一是根据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对于可能出现的流行病、传染病、瘟疫等状况可能产生的突发性疾病引起的死亡负保险责任。二是因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等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在规定的限额以内负保险责任。
2006年以来,外交部和太平洋保险双方合作不断加强,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展。到2008年,的驻外使领馆数量已由16个增加到52个,享受保险保障人员也从承保开始时的270人增加到1000多人。在双方多年合作的基础上,2009年开始,保险覆盖范围已扩展到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近250个使领馆的5000多名外交人员和随任家属。
这项保险自开办以来,外交部和太保都有专门的工作小组和工作人员,定期联系、会商、沟通,在办理投保、人员变更、案件处理方面手续十分简便、配合日臻默契,真正起到了为驻外人员办实事,解除他们后顾之忧的作用。
随着双方合作的日趋紧密,今后,太平洋保险在继续提供人身意外保险服务的同时,将逐步提供涉及到外交财产等类别的相关保险保障,为服务外交工作做出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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