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具有东莞户籍的7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五保户、低保户中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将免费购买一份东莞市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近日,市政府常务工作会议审议并通过,规定,从2015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具有东莞户籍的7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五保户、低保户中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统一由福利彩票公益金市级留成资金出资,为每人购买一份东莞市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保险期限为一年。期满后,视该项保险的实际效果,再调整以后年度财政投入方案。60周岁以上的东莞户籍或常住老年人,除上述统一由政府购买的对象以外,可由个人或子女出资自愿购买。自愿购买的可与村(社区〉或承保企业联系登记,按本人不同的需求,选择不同档次的保险产品。
根据东莞实际情况,我市将保费由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元,覆盖到全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群体。东莞市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是根据我市实际而设计,每份30元每年,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投保,24小时保障,无地域限制。凡已投保的老年人由于意外在180天内导致身体残疾的,可按9000元乘以伤残等级对应的赔付比例获得伤残补助;已投保的老年人若因意外而在二级以上医院或承保企业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每天可获得90元的住院护理津贴;若180天内因此意外身故的,按9000元扣除已赔付的伤残金,再获得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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