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城市居民最关心的话题就是健康风险,对保险公司而言,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健康险。不过,市民在投保健康险时,一个关键词需要了解清楚:观察期。那么什么是观察期呢?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约定在健康险保单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如果在这段时间内,被保险人患病所发生费用,那么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这就是观察期。
从类型来看,可分为两种,健康观察期和理赔观察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规定: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90天后被确诊首次患有所列举的疾病,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那么,就能够获得全额保险金的给付。
该条款约定的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后就是健康观察期,而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就是所谓的理赔观察期。即使被保险人符合健康观察期条件,患了所承保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后,虽然确诊所患的疾病在可承保范围内,但仍需要经过30天的理赔观察期,才能获得保险金。
医疗保险健康观察期一般为60天或90天,重大疾病险健康观察期一般为90天、180天和1年;理赔观察期的周期略短一些,通常为15天、28天、30天。
此外,在住院津贴型保险中,也有理赔观察期的规定。有条款规定: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负责承担的保险责任包括:一般住院医疗津贴保险金,即被保险人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从每次住院的第4天开始按住院天数给付住院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那么从住院的第1天开始,就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在该条款中,住院津贴保险金是从被保险人住院后的第4天起开始计算医疗费,理赔观察期可以认为是前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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