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工资总额低于18431元的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将比去年有所下降。7月8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区2009年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确定,新政策将着力为低收入者缓解缴费压力。 近年来,我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较快,有数据显示,2007年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6210元,2008年则攀升至30719元,造成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养老险的缴费基数大幅提高,致使无力缴费和中断缴费的人数不断增加。
为缓解这些参保人员的缴费压力,促进我区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近日自治区相关部门下发。明确对于上年实发工资总额高于2008年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以上的企业和职工,缴费基数按照现行政策执行;不足18431元的企业和职工,缴费基数按照去年实发工资总额核定,但最低不得低于2007年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15730元。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上限为30719元,下限不低于15730元。 近年来我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快速增长,截至2008年底,全区以个人身份参保者达17万人。来源: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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