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救助对象在原来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的基础上增加了享受市生活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困难复退军人家庭以及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其年度内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由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大病保险待遇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个人自费部分给予救助50%,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0万元。此外,火灾、家庭成员溺水或触电等被归类为突发意外事件。
造成家庭唯一居住房倒塌或变危房的,临时救助标准从1万元提高到2万元;造成家庭成员死亡的,临时救助标准从1万元提高到5万元;造成家庭成员伤残的,临时救助标准调整为以5万元为基数,参照东莞市自然灾害伤残等级及救助比例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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