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今天在哈尔滨召开。据了解,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602.8万人,其中困难企业职工参保人数180万人。
2004年,黑龙江实施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以来,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关于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各地结合实际,在困难企业参保、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关系接续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确保了工作的有效推进。 目前,全省13个市地37个县(市)实行了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办法,9个市地实行了公务员医疗补助,8个市地建立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各统筹地区都建立了离休人员医疗保障机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由2003年底的435万人增加到2005年底的602.8万人。
近两年,黑龙江省还重点推进了煤炭等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和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其人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参保工作,参保人数由此2003年底的122万人增加到2005年底的257.5万人,其中国有煤矿企业29万名职工全部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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