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对于有意购买新能源车的用户来说,又从相关部门处传来了两条利好消息。5月18日北京市交管局发布《关于纯电动小客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限制的通告》,明确表明自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4月10日,本市核发号牌的纯电动小客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限制 ,纯电动将不受尾号限行规定影响,全天皆可自由出行。
5月19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发布《关于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以上两条通知的发布,进一步显示出相关部门将继续推进新能源车消费的决心。不过需要提醒有意购买新能源车的用户,这两条通告中的某些具体内容还需要进一步解读完整,才能够搞清楚当自己购置新能源车时将享受到哪些便利。
首先,北京市交管局发布的《纯电动车不限行》的通告中,明确表明了几项条件,包括必须是本市核发号牌 、是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纯电动小客车。此外,对于在去年9月1日之前登记的纯电动小客车(不含出租车),因为行驶证无法区分是否为纯电动小客车,还需在6月1日之前到车管分所换领行驶证。对于北京纯电动车车主来说,已经享有到购置税、车船税的 “双免”福利,因此工信部装备司的《车船税优惠通知》对其影响并不大。
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该通知适用车型除纯电动商用车外,还包括了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这对于越来越多的插电式混动汽车用户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至于具体涉及到哪些车型,工信部将联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不定期的发布相关车型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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