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从炎陵县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切实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从元月起,炎陵县医保局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实施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管理。
总额控制管理以定点医疗机构历史费用数据和医疗保险基金预算为基础,考虑医疗成本上涨以及基金和医疗服务变动等情况,科学测算,合理确定总量。按照“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可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加强管理、控制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过度医疗和医疗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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