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中午12点30分左右,在青银高速青岛方向临淄出口西500米处,一辆核载53人的大客车发生侧翻,大客车翻入高速路边的沟里。目前,淄博消防、公安、路政、卫生等相关部门已经展开救援,事故段已恢复通行。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意外险未引起足够重视保险虽然已经成为保障人身、分散风险的普通产品,但大部分人购买的保险还是属于寿险范畴,对于单独的人身意外险,尤其是交通意外险,暂时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2008年“4·28”特大火车相撞事故中,72人遇难、416人受伤,而根据保监会统计,事故中仅有1/4左右的人投保了商业保险,人均保险赔偿仅4.5万余元。我国保险赔款占灾害损失的比例仍然很低,与全球平均30%以上的水平有较大差距,远未发挥出保险保障的功能。以铁路事故为例,按照2007年国务院令第501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旅客人身伤亡赔偿限额15万元,行李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再加上强制保险2万元,如果旅客死亡并未购买商业保险,则只能获赔17.2万元。
但是,如果旅客在事故发生前有一份商业保险,只要付出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的代价,保额即可达到几十万甚至到几百万元不等。不同意外险侧重面不同目前,国内各主要保险公司均推出了交通意外险这一险种,保险时既可按照次数投保,也可按照年限投保,年限通常不超过一年。虽然此类产品的同质化已经比较严重,但不同公司对于不同交通工具的保障范围及额度也是有差别的———有的产品突出航空意外伤害保障,有的产品突出火车、轮船意外伤害保障,有的产品突出汽车意外伤害保障,有的还会含有意外医疗保障。这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进行选择。
因此,有需要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出行习惯去购买。比如,经常乘坐汽车的人士,最好选择含有汽车意外伤害医疗保障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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