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压力重大、环境污染等问题都在时刻困扰着当代人的身体健康,近几年我国重大疾病的发生率也在走高。重疾险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需要购买的一个险种。但是在市场上,重疾险往往存在着保费高、保障范围不足等现象,无法满足现代人的序曲。近日,阳光人寿推出了一款高性价比的重疾险产品——健康随e保重疾保障计划。
与其他市场上已有的重疾险产品相比,阳光人寿健康随e保重疾保障计划 最大的特点在于保费较低。以下是健康随e保重疾保障计划与两款同类商品的比较。
健康随e保 | 某人寿官网重疾险 | 某公司某线下重疾险 | |
保障范围 | 42种重疾 | 32种重疾 | 30种重疾 |
保障额度 | 免体检的情况下: 第一年最高25万, 第二年50万,第三年及以后(至保险期间结束)75万 | 免体检最高50万 | 免体检20万,超过额度需要体检 |
办理手续 | 网上购买、简单方便、免体检 | 网上购买 | 需要线下办理 |
保费比较:
保额 | 第三年及以后45万元 | 45万元 | 45万元 |
保障期限 | 30年 | 30年 | 30年 |
交费期限 | 20年 | 20年 | 20年 |
年交保费 | 2580元 | 2580元 | 2580元 |
月交保费 | 232.2元 | 232.2元 | 232.2元 |
保险责任:
癌症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确诊患本合同所约定的癌症;
(二)因导致"癌症"的相关疾病就诊,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这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 我们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本合同约定的癌症(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如下标准给付癌症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照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
“累计已交保险费”:年交方式下指已经过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数)乘以年交保险费;月交方式下指已经过保单月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数×12)乘以月交保险费。
“年交保险费”指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
“月交保险费”指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月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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