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保险复效(Reinstate)即保险合同由于投保人主观或客观原因中止后,如果投保人希望恢复合同效力,就应在规定的期间(一般为两年)内补交保费及其他费用,书面提出复效申请,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重新生效的条件,经过投保人和保险人的协商一致,恢复保险合同效力。
复效的意义在于为了使保险单不致因投保人偶然遗忘或经济困难未能按期交费而导致合同失效,给予投保人保持合同效力的一次机会,弥补合同解除给未来生活或长期投资利益带来的损失。
复效属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一般性条款。当保单所有人在缴费过了宽限期后,并且没有使用自动垫交保险费贷款,保险单便会失效,复效条款允许保单所有人恢复一份失效保险单的效力,但此权利的时效往往截至未缴保费的3~5年。我国一些保险险种规定在2年内可申请复效。
申请复效须符合下列条件:
(1)被保险人必须提供使保险人感到满意的可保性证据。"可保性证据"的含义要比"健康状况良好"更广,其中包括职业变化、投保人的经济情况及其他保险等。
(2)必须补缴拖欠的保险费及其利息。
(3)必须归还所有保险单质押贷款。不曾退保或把保险单变换为定期寿险,保险单所有人行使复效权利较之重新取得一份新的保险单有利。
相关区别
续保的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为了使原合同效力不终止,经过双方确认又达成的继续原合同效力的一份新的保险合同。
续保在法律性质上与复效有着本质的区别:
(1)续保是因原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而在复效中原合同的期限并未终止,即原合同并未消灭,只是暂时失效而已,满足一定的条件还是可以继续合同的履行。
(2)续保是订立一个新的合同,只不过延长了合同的履行期限,但在内容上却无太大的变动,本质上续保合同与原合同构成两个合同;而复效是并未延长原合同期限,不同之处是对于暂时失效期间效力的恢复。
(3)续保合同对投保人需要履行与订立原合同时相同的义务,比如如实告知的义务等;而复效合同只要当事人未约定,投保人只要补交保险费和相关费用,就无须再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了。
(4)续保后相关条款的期间要重新起算,如不可抗争条款,自杀条款等;而复效是对原合同效力的继续,效力溯及原合同订立之时的状态,所以这些条款的期间并未随着效力中止而中止,期间的计算仍在延续。下文笔者根据具体实践归纳成五个方面探讨复效的效力问题。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保险复险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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