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涵义:
第一,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强制性保险,不论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状况如何,都必须依法为职工办。
第二,被保险人是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的职工和与施工作业有关的人员。
第三,投保人是在当地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之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修活动,以及各专业建筑工程建造活动的施工企业。
第四,投保费用开支计入建筑安装工程成本,不得向企业职工摊派。
第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监督指导,各级建筑安全管理机构受同级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监督管理工作。
目前,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主要有三种购买方式:
一、按被保者的人数计收保险费;
二、按照建筑面积计收保险费;
三、按照工程合同造价计收保险费。
因此,选择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方式,要根据工地的具体情况来定,包括工程面积的大小、楼层的高低、工期的长短等情况。像对于一些工期较长,人员相对固定的建筑公司来说,就可以采用第一种计费方式。需要提醒的是,通常工程面积越大、楼层越高、工期越长,保险费用也就越高。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