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对商业保险有一定的偏见,比如,大多数人由于不清楚社保和商保关系而对商保产生严重的误解。他们认为社保的保障已经很齐全了,所以,根本不需要再购买商保。但事实上这种想法是不全面的,商保作为社保的重要补充,它的存在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除此之外,人们对商业保险的误解还有哪些?
(1)商业保险可以代替社会保险养老
关于养老问题,这是大家都很关心的话题。很多保险代理人都会说,把钱存在保险公司,老了凭养老金就可以安享晚年了,真是这样吗?
现在的商业保险,安排的养老金支取一般是1000到2000元左右一个月,当然,也有低有高,根据交纳的保费而来,可是您真的能够确定,20或者30年后,那一两千块钱能让您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您把现在的开支和20,30年前做个比较,结论很容易出来)?听我的,一定要先买个社保,有闲钱再买商业保险做个补充即可,别把希望全寄托在商业保险上!
(2)通过投保,可以理财赚钱
保险的主要作用就在于,通过购买保险产品,保险人在遭受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的时候,可以得到及时和可靠的经济补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近年来,保险公司推出了很多新产品,可以在保障功能的基础上,同时实现保险资金的增值。但是相对其它金融产品,因其风险很低,并且具有一定保障功能,所以收益总体来说比不上基金、债券等。买保险绝对不能看成是投资,投保时勿重回报轻保障,不要将保险的功能本末倒置。在有足够的保障前提下,再去考虑保险投资才是正道。
(3)重复投保,相当于双保险
按照保障的具体内容,医疗保险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医疗费用型保险,一种是医疗津贴型保险。所谓费用型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比例,按照投保人在医疗过程中所花费诊疗费和合理医药费的总额来进行赔付;而津贴型保险,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小张这里投保的就是费用型保险,所以即便买了同类型的多份保单,得到的理赔不会超过自己实际的支付。
(4)保额要高,过度投保无妨
选择一定数量的险种投保,保障额大了自然是件好事情。但是,如果不考虑自己的承受能力,什么险种都想买也是不切实际的。尤其是购买一些长期的险种,需要十年、几十年的交费,一旦过度就会产生经济承受问题,一朝退保必定造成损失。所以要按照自己的需求来投保,按照家庭的需求来投保,按照自己经济能力投保。
(5)隐瞒病史,未必露馅
如果你曾有10年的吸烟史,不要存有侥幸的心理,以为可以隐瞒。即便保险代理人跟你讲,这没有什么大关系,但哪天你患上肺癌,这吸烟史上的一个“无”字,可能就是理赔纠纷的焦点。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中隐瞒了被保险人的真实情况,这种情况很容易导致保险公司理赔时做出不利于投保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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