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济阳县曲堤镇三教村的孙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2012年11月交了家庭财产保险,可最近家中着火电动车被烧,保险公司却说电动车不在理赔范围内。对保险公司的这一说法,孙先生不能理解,他认为电动车也是他家的财产,保险公司应当理赔。
孙先生说,1月7日家中一间屋子突然着火,两辆电动车被烧坏。他想到,全家都交了一人20元的家庭财产保险,便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可1月10日,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到他家查看情况后,却告知电动车不在理赔范围。
孙先生告诉记者,当初交保险时,对具体保哪些家庭财产,他并不清楚。“电动车也是我家的财产,为啥不给赔?”孙先生不解。
那么,交了家庭财产保险,哪些家庭财产出现损失,能够得到理赔?17日,记者联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该保险主要保房屋和家具两大块,还有家用电器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牛马驴骡牲畜。该工作人员强调,果木树木遭到别人恶意破坏,要想得到理赔,得在派出所有报案记录。他表示,所有交通工具都不在理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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