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刘女士反映:我不小心丢失了医疗费发票原件,保险公司竟然以没有发票为由拒绝赔偿,他们太不讲道理了。
去年9月,刘女士的母亲吴阿婆不幸被车撞了,脑部受伤严重,差不多成了植物人。
经交警部门认定,由车主承担所有医药费,约20余万元。
好在车主在保险公司投了第三方责任险,第三方受害者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过前几天,刘女士不慎将医疗发票原件丢失,后来她到医院说明情况,复印了原先的发票,还加盖了医院财务专用章。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说没有正式发票,领导不能签字,最后还让我们去打官司。
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欢欢说,保险公司没道理。陈律师表示,车主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时,一般写明理赔时需要提供医疗费发票之类的。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医疗费发票原件丢失,医院在发票复印件上盖了财务专用章予以确认,单上列明了就医的项目及费用明细,就可以认定复印件真实合法,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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