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宜昌市社保征稽处获悉,8月起,宜昌市城区将对3400余名享受失业金的失业人员划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数进行调整,以确保该类人群享受医疗保险权益。
据了解,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分是根据年龄确定划分比例的,其中,35岁以下为3%;满35岁至45岁为3.5%;满45岁至60岁为4.8%。因此,失业人员医疗保险个人划账比例从3%至4.8%不等。
另据市社保征稽处工作人员介绍,该市城区将按2012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对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基数进行调整,从2164.75元/月调整为2391.42元/月,调整后的失业人员每月划账金额71.74元至114.79元。
2011年7月,该市城区全面启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中缴纳医疗保险费工作以来,目前已惠及该市城区失业人员7万余人次。此次调整对宜昌市民来说是一大利好消息,让失业人群能充分享受医疗保险带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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