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负债和资产的证券化
证券化也是金融和保险融合的形式之一。金融和保险中的风险汇聚和风险转移技术往往创造出由一组资产或负债的现金流量支持的证券—称为证券化。我们将在下面两节讨论这一过程。首先考虑负债的证券化,接着讨论保险人资产的证券化。
保险负债的证券化
我们先描述一下保险负债证券化的两个途径:①基于风险组合的总损失并在交易所中进行交易的期权;②基于风险组合的总损失的包括本金和息票的债券。除此以外,也存在其他途径,比如由一种保险组合的总损失引发的借款协议。但这两种途径已经足以解释保险负债证券化所需的精算和金融原则。
保险期权
(1) 保险期权的概念
1 9 9 0年C B O T发布了一种新型的保险期货和期权组合,目的是让保险公司可以对保险风
险进行套期保值,而投机者可以从保险风险中获利。但只有一种基于巨灾保险的合同还算得上成功。1 9 9 5年C B O T用一种设计更完善的合同(称为 P C S期权)替代了原有的合同。这种合同运作起来像损失限额再保险,但基本的组合是美国某一地区该行业或该行业一部分的风险。
为了解释方便,我们假设有一家保险公司在美国佛罗里达州承保财产保险。 x代表该公司在期间(t,T)遭受的所有损失。损失限额再保险合同中规定了 a和b两个值以界定再保险人对原保险人的赔付。如果总损失低于 a,则不必赔付;如果总损失在 a和b之间,则再保险人赔付x-a;如果总损失超过b,保险人赔付b-a。为简明起见,再保险人付款金额用 f(x)表示,函数f可以用以下的公式表示:
图6 - 2显示出当a为2 000万而b为2 500万时的情况。用再保险的术语来说,再保险人承保超出2 000万以外的5 0 0万。有关再保险的其他知识见第 2 3章。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