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常所说的火灾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等。
财产损失保险的标的是企业及其他法人、城乡居民家庭所有的财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投保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场所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因该场所内发生火灾、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依照我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投保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赔偿依据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火灾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通知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经保险人核定后属于保险责任的,由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曹刚律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辽宁省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奖获得者。北京市炜衡火灾爆炸与应急管理法律专委会主任。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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