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险是的俗称,对于这类险种,消费者比较关注病种的问题。
大多数消费者可能看不懂复杂的重疾保险的条款,所以主要看保多少种,认为多的一定更好。
中国内地保险业,无论各公司对重大疾病的定义是多少种,前25种都是相同的25种法定重疾。
其中前6种重大疾病的发病率相加,在所有理赔的案件中,已经超过93%-94%,所以这6种被定为各个保险公司的重疾产品必须包含的。
各位想象一下,这6种重大疾病再加上保险协会认为同样较为常见的第7-第25种重大疾病定义,几乎可以涵盖全部的理赔可能性。
在这25种之外的重大疾病定义,当然有比没有更好,但是没有各类宣传渠道所说的那么重要,消费者不必太在意自己的重大疾病是80种还是100种。
轻度重疾定义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这样不仅会让消费者感到困惑,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风险也难以确定。增加新的病种自然带来了更加宽泛的赔付范围,但是并非属于必须关注的高发病种,没有必要为此纠结。
其实,病种并不是个人重疾保险规划的首要关注点,额度和保障周期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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