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在部分省市发现的个别保险机构营销员或离职人员涉嫌非法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导致客户资金受损的案例,山西保监局于昨日发布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公众应防范保险营销员非法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针对目前在部分省市发现的个别保险机构营销员或离职人员涉嫌非法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导致客户资金受损的案例,山西保监局于昨日发布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公众应防范保险营销员非法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
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山西保监局提醒市民,目前山西地区保险公司营销员的代理权限仅限于销售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的保险产品,不包括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如基金、信托、银行理财、网上理财以及其他第三方理财等),亦即销售人员不得以保险代理人身份推销非保险类金融产品。同时,消费者要增强自身金融安全保护意识。
在投保时应查看销售人员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身份证明文件,必要时可致电保险公司核实销售人员身份和保险产品的真实性。如发现不法分子假借保险机构名义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请积极向山西保监局反映,举报电话:0351-4212378。编后:保险推销人员只能推销保险类产品,这一点,就像厨师的职责是做菜、工人的职责是生产一样,不言自明。而现在,保险推销人员“走穴”兼营只有银行才能卖的理财产品,那说明这个市场有了问题。而且这个市场还是关系到百姓“钱袋子”安全的金融市场,那这个问题就更显其严重了。
如何确保市民的财产安全?在这里,相关部门恐怕不能只简单提醒“手无寸铁”的市民“身边有贼”,就可以高枕无忧。如何拿出有效手段,加强对“贼”的监管、打击,从根上去除“贼”生存的土壤,让市民放心大胆地使用“钱袋子”,这也许才是监管部门的责任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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