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旅强险”的新版旅行社责任险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旅责险不仅保险范围扩大,而且把飞机航班延误、旅行社取消旅程、食物中毒等也纳入新版“旅强险”保险条款。其中,游客个人赔偿保额将从原来的最低9万元提高到最低20万元、最高80万元。
据介绍,新的旅行社责任险是借鉴国外旅行社旅责险产品经验,针对旅行社的实际需求和游客利益保障推出的。根据新的统保方案,每人赔偿保额将从原来的最低9万元提高到最低20万元,最高赔偿额明确为80万元,旅行社可以自由选择20万元至80万元的额度进行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的基本险中,旅游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目前比较难界定的责任,皆被明确列入了保障范围。
此外,旅游事故中还允许“简易快速处理”,1000元的人伤赔案,游客可直接从导游或领队那里得到处理。据了解,实行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后,将专门成立保险纠纷调解处理中心和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是由旅行社代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旅游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和医学专家共同组成的机构,改变了以往保险公司一言堂的局面,解决了定责难的问题。
旅游专家提醒,以往游客出游有两大保障,一是旅行社责任保险,二是旅游意外险。责任险如同“交强险”,是强制性保险,由旅行社购买。意外险则由旅行社代游客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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