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突然打乒乓球死亡,受益人和代理人及时报案,避免争执,受益人及时得到保险索赔。袁先生是一名退役篮球运动员。他33岁了。他退休后仍每天锻炼身体。2005年3月,袁为自己买了人寿保险,保险金额共计40万元,受益人是他的妻子李某。
2006年5月12日上午,该公司接到了经纪人张先生的电话,他在11晚上打乒乓球时报告了被保险人的突然死亡。医院的死亡证明书表明死亡原因是猝死。
接到报告后,该公司的理赔部门立即前往事故地点和医院核实被保险人的救护情况。但为了证明袁死于意外伤害,有必要通过尸体检验核实死亡原因,最终受益人同意验尸。尸检结果为冠心病猝死,死亡并非偶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给付受益人终身寿险死亡保险金,拒付了意外伤害死亡保险金。至此结案,没有引发任何合同纠纷。
专家评论:在调查和审核案件的过程中,及时报告受益人和代理人是正确处理案件的关键。受益人及时报告了案件,特别是在尸体未火化之前,有机会确认是否是意外伤害造成的。如果机会被放弃,未来的事故就无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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