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我把9321元保险费连同挂靠管理费和保证金,一起交给挂靠的捷康运输有限公司,委托其帮忙在9月15日前为我的货车购买保险,收据上的收款人是该公司老板周文波。
今年10月16日,我开车时压死人,警方称我的车已脱保一个多月。事故发生第二天公司补办了车辆保险,但已于事无补。现在死者家属索赔40万元,不给钱就要起诉。大足区龙水镇货车司机 曾廷勇重庆晚报记者昨日电话联系上周文波,周承认收了曾廷勇的保险费却没及时投保。对于未及时投保的原因,周称曾廷勇一直没有年审,因此无法买保险。
至于为何出事后又紧急买了保险,周没有解释。周同时称,公司在事件中有责任,目前正和死者家属协商。重庆晚报记者从车管部门了解到,车辆年审的程序一般是买保险在前,年审在后。重
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唐用强律师表示,在此事件中,货车司机要对死者方承担赔偿责任,而挂靠的运输公司则承担连带责任。至于公司隐瞒没投保的行为,货车司机可根据挂靠合同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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