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浙江省自2020年3月起运行居家养老商业保险试点,保险投保企业是阳光产险,本人最大赔付十五万元,一次安全事故限赔60万元,一个养老服务服务机构年总计赔偿款不超过120万余元,现阶段已为323家机构出示风险性确保。
居家养老是现阶段在我国更为广泛的养老方式之一,殊不知一旦老年人在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主题活动时出现意外,解决赔付通常十分繁杂。
“老人在主题活动中免不了产生磕磕绊绊,之前大家只有精神实质宽慰,也没钱来赔,如今居家养老综合保险给大家撑着了。”丽水市老年人文化活动中心负责人黄碧霞告知新闻人,前不久63岁的叶姥姥在文化活动中心打羽毛球时不小心跌倒,导致左手腕骨折,车险公司迅速给与1919.37元赔偿款,既让老年人能舒心疗养,也解决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在出示服务中的顾虑。
据浙江民政厅详细介绍,截止2015年末,浙江省我省60岁及之上老年人口984.03数万人,占人口总数的20.19%。为解决人口老龄化,浙江省广泛采用了“居家养老”方式,我省现有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机构28700多家,基础遮盖本省全部社区(村)。殊不知老人在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主题活动时出现意外状况经常发生,这也让探寻居家养老商业保险变成急切课题研究。
2020年3月,浙江民政厅、老龄办协同颁布《浙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在我省各地区示范点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
保险投保居家养老商业保险示范点新项目的阳光财险浙江子公司总经理徐起青详细介绍,该商业保险目标包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顾管理中心、服务站、各个老年人文化活动中心等,商业保险周期时间为一年,保险费用为800元至一千元,由省民政部门、县(市、区)民政部门及养老服务服务机构均值担负。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做为受益人,在养老服务服务全过程因其粗心大意或过错造成 老人人身伤害的,本人最大赔付十五万元,各家机构年总计赔偿款不超过120万余元。
据了解,浙江省将来将再次以维护保养老人合法权利为立足点,坚持不懈现行政策正确引导、市场运营、保障、普遍遮盖、保底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进一步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探寻多层面、可持续性的养老服务服务商业保险管理体系,持续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抗风险能力。
提醒:自2020年3月起,浙江省(没有宁波市)在10个城市22个县示范点社区居家养老商业保险,获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10月底,该省已为263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出示31.56亿人民币的风险性确保,索赔5例共18.6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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