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在近日召开的全国车险联席会议上透出的信息显示:车险改革的各项条件已基本成熟、各项准备工作已陆续完成,预计正式改革可能于今年9月之前启动。
众所周知,车险是我国财险业务的支柱型产品。2012年,我国商业财险(剔除交强险、农业险、信用险)一共赚了200亿,其中商业车险利润贡献八成。
据了解,改革的各项条件已基本成熟。一是法律环境,有专门的财险公司产品管理办法,这是制度上的保障;二是技术条件已具备,包括平台建设、承保理赔信息查询建设;三是行业市场环境,已进入良性发展;四是偿付能力在上升,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分类监管体系在逐步建立和完善。
此外,无论是改革制度设计、新条款修订工作、参考纯损失费率测算,还是代位求偿、车险信息平台、理赔单证标准、理赔流程标准等改革配套工作,围绕车险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都已陆续完成。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具体何时实施、何时切换示范条款,会上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但在会议答疑时,参会人员提出了车型车价库何时上线的问题,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称,争取在今年9月完成,且车型车价库的上线时间可能晚于示范条款的执行时间。据此推测,改革可能在今年9月之前开始启动。
首先要了解车险费率的问题,车险费率是指按照保险金额来计算保险费的比例,一般都是以千分率来表示这样的费率。保险人所希望的无非是保费的计算精确和合理,这关乎保险人的利益,想知道费率可以通过多家保险公司对比来看车险费率的计算情况。据研究,车险费率市场化的改革在一定的程度上是利于保险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以前一味地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制定有一定的弊端,不利于市场的发展和进步。
车险费率制度市场化改革,是我国商业保险主要险别的价格向市场回归的第一步,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第一,改变了车险费率的形成机制,第一次使市场成为决定费率的主导力量。这是符合我国经济市场化的进程的,也是与车险保险费率市场化的世界潮流相吻合的。
第二,大幅度地降低了车险费率的总体水平,在车辆保险过程中真正体现了公平的原则。通过费率的市场化改革,车险费率的决定主体由政府转换为保险企业,费率水平大幅度地降低,从而减轻了广大保户的保费负担,真正体现了车辆保险过程中对被保险人一方的公平。
第三,细化了车险费率的形成要素及其权重,使车险费率的构成趋于合理。在车辆保险事故主要由人为因素所导 致的现实条件下,加大“从人”的权重的原则,体现了各类因素风险程度与其费率水平 的一致性,必然使车险费率的结构更为合理。
第四,降低了车险业务的盈利空间,迫使保险企业强化经营管理。这对提高我国内资保险企业的管理水平,增强正当竞争能力,积极应对来自外资保险企业的更加激烈的挑战,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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