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前一天,中国保监会专门印发了《加强网络保险监管工作方案》,为保监会下属各部门的监管工作划定分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强调,今年将密切关注大数据和互联网金融对保险业的影响,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保险业转型升级。
按照方案要求,保监会将市场主体准入的条件和标准、经营行为的规范、网络客户合法利益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做出了明确的分类,并将具体任务明确下放到保监会下属各机构。如根据保险机构网络保险经营情况、相关案件和举报投诉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由消保局、产险部、寿险部、中介部、统信部、稽查局分工负责。
除了将网络保险纳入2014年专项检查或综合性检查计划,保监会还将根据职责分工,调研了解本领域网络保险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前景展望以及完善网络保险监管的对策分析。在梳理现行有关网络保险监管制度的基础上,加快制订并逐步完善保险公司、中介机构网络业务监管制度。同时,将网络保险风险纳入2014年消费者教育和公众宣传工作,通过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保监会官方微博、微信以及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等活动,提醒保险消费者认清新型保险犯罪的手段和方式,树立正确的保险理念,切实提升防骗的意识和能力。
此外,保监会将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大网络保险犯罪打击力度,适时开展打击网络保险犯罪专项行动,对于网络保险犯罪做到早发现、早打击,切实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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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销保险赠品不得超保费5%
“客户通过网络投保,通常能够获得较优惠的价格。如果保险公司再承诺赠送一定的奖品,那么对客户的吸引力将大幅提升。”某知情人士透露,以前,公司或代理人在线下卖保险送礼品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如今这种将“返现”的促销手段搬上网络平台涉嫌违规操作。保险业内人士表示,根据保监会下发的《通知》规定,赠送保险的保费及与保险直接相关的物品和服务的成本,累计不得超过对应保险产品总保费的5%。向普通消费者赠送保险的,对每人所赠送保险的保费不得超过100元。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多家保险公司改变营销方式,将买保险送礼环节取消,直接将同类型保费降低,使投保者直接受益。此外,保险业内人士透露:“通常网销高收益保险产品多为万能型险种,期限多为1年或2年,其保底收益只为2.5%,因此,到期时如不能达到预期收益,投保者可拨打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或通过保监会官方微博、微信等方式互动。
网络保险的风险防范
(一)网络保险的特色优势包括:经营成本低;运行效率高、服务好;透明度强。(二)网络保险的主要挑战包括:产品设计;服务质量;信息安全等。(三)对专业网络保险公司的监管,应当坚持“鼓励有益创新、切实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制度规则先行、分步稳妥推进”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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