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保优赔
保优赔 保优赔理赔 明化保险 深圳明化 全国理赔热线
保优赔保险理赔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意外险理赔-天津男子因高原反应身亡,被保险公司以不属于责任范围拒赔

loadingloading
[提要]去过高原的人或多或少都体验过高原反应或者听说过高原反应,而高原反应也是高原地区特有的一种病症,一般比较常见的症状是在前期会出现头疼、头晕、失眠、食欲不振、全身乏力的症状,到后期

去过高原的人或多或少都体验过高原反应或者听说过高原反应,而高原反应也是高原地区特有的一种病症,一般比较常见的症状是在前期会出现头疼、头晕、失眠、食欲不振、全身乏力的症状,到后期就会出现心跳加速、呼吸困难、恶心呕吐的症状。而严重者可能还会导致死亡,近日,就有一起因高原反应死亡保险拒赔的保险纠纷案在法院进行了审理,而经法院二审的保险纠纷案最终结果如何呢?

男子高原反应导致身亡,家属索赔遭拒

李某是天津一企业的高管,2018年3月10日李某从天津出发前往西藏拉萨洽谈业务,并入住了当地的酒店,2018年3月13日李某入住酒店的服务员在打扫房间时发现其在房间内已经死亡,家属赶到后为其料理了后事,想起之前李某曾购买了一份保险金额为300万元的意外险,遂即向保险公司索赔,不料遭保险公司拒赔。李某家属不服,后在朋友介绍下找到了理赔帮的王律师,王律师分析案件认为保险应予理赔,并在王律师的帮助下,李某家属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高原反应死亡是否属于意外死亡引争议

庭审中,李某家属称,在李某死亡前一天曾因身体不适到医院进行了检查,报告显示李某心肺未见明显异常。而更早前,李某曾在天津当地医院进行过多次体检,体检结果并未查出特别病症,身体状况较为良好。李某系因高原反应死亡,李某遭遇高原反应死亡属于意外死亡,保险公司应当支付身故保险金。

保险公司称,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使身体受到伤害,且不包括猝死,而高原反应并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围。综上,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责任,不予理赔。

法院审判....

法院审理查明认为,首先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李某所遭受的伤害是从低海拔地区进入高海拔地区后,受恶劣高原环境等外部因素导致,有着客观事件直接使身体受到的伤害特征,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

其次,李某对高原反应也有一定认知,在到西藏后即进行了身体检查,但对高原反应致死的结果不具有预见性,也非本意,符合突发性条件。

而对于保险公司所称高原反应属于免责的“疾病”范畴的说法。法院认为,高原反应也称“高原病”,是外来因素给身体造成的一种不良反应,而“病”的本义是身体的内患,因此,“高原病”不是医学概念上的“病”,高原病的发生与发病者身处高原有着必然联系。李某的死亡符合高原病与客观条件相关联,不能理解为保险合同中属于免责的“疾病”范畴,应当属意外事故。

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额300万元。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还有其他保险和理赔问题?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loading
  • 看不懂保险条款
  • 不清楚如何挑选保险产品
  • 如何快速申请理赔
  • 被拒赔、被少赔怎么办
  • 其他
请选择预约的问题类型
请输入2-6位中文字符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loading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loadingloading

预约成功!

理赔顾问将在预约成功后30分钟内与您联系,请您注意接听来电,谢谢!

热门问答

最新资讯

更多>>
在线咨询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电话咨询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