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喜添女儿的王芳夫妻手持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开具的《生育保险备案回执单》和身份证,在徽商银行领取银行卡,拿到了第一个月的生育津贴1400元。
2008年,我市每月都有2000多名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像王芳这样享受着合肥市生育保险新办法带来的实惠。自2008年3月1日起,市政府133号令《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已有8525名女职工在市生育中心履行备案手续,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与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得到了优质服务。
截至2008年底,市本级(不含三县)生育保险参保42.27万人,比上年增加13.16万人,增长45.2%;享受生育保险待遇6920人,其中生孩子5197人、流产1280人、计划生育348人、男职工护理假补贴95人;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2008年支付待遇人次比2007年增加3978人次,增长135%;女职工生育期间人均津贴待遇提高1112元,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人均提高1186元,达到了提高保障层次、保障水平、保障待遇范围的预期效果,受到了广大参保人员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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