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开始,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如果需要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将享受更加优惠的政策。
昨天,南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出台了。记者就此进行了专题采访。 公积金贷款圆购房梦 据悉,自2001年我市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10多年来,由单位补贴一部分、个人合理负担一部分的制度解决了不少困难职工的住房困难。
目前,我市实际缴存人数达5.5万余人,覆盖率达85%。 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房贷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贷款利率低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而深受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青睐。到目前为止,已有1万多户职工家庭享受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来的好处。
仅今年以来,南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门管理部共发放公积金贷款1207户,发放总额超过4亿元。
据介绍,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过多年调整,已在较高层面上运行。职工最高可贷款额度已升至34万元。只要连续缴存6个月就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二套房曾设条件 公积金贷款带来的“实惠”,让越来越多的职工通过公积金贷款渠道购买商品房。海门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已增加到7家,分别是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但仍一度出现了公积金贷款购房等贷时间过长,甚至出现了公转商等现象。
从2010年12月开始,我市根据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的文件明确规定,对采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职工设置前置条件。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3平方米的缴存职工家庭。2012年6月,放宽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放宽政策助暖楼市 由于二套房限贷条件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部分投机或投资者置业需求,但也挫伤了一部分真正想要改善自住条件的职工家庭。
今年以来,受宏观环境影响,全国楼市普遍走低,我市楼市成交总量回落,催生了9月30日央行放宽楼市限贷条件、商贷利率、以及国内许多城市放宽限贷限购、省内多个城市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等政策的实施,市民们也热切希望我市早日能像省内其他城市那样,进一步调优公积金贷款政策,让更多有改善型住房需求的职工家庭,能如愿贷款买房。
记者昨天向南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门管理部主任黄雪忠作了了解,南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此次出台,就是顺应了民意,有利于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公积金缴存人改善住房条件,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助推楼市回暖。 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职工购买二套房取消了人均面积的前置条件,首付比例也从原有的50%降至30%,减轻了购房人的首付压力;
二是职工在贷款后的公证费用也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不再由职工支付,降低了职工的贷款费用,切实减轻了职工贷款负担;
三是针对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南通籍职工,如果在南通购买住房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要提供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及无当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证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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