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0月20日发出通知,根据2010年10月19日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从即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从3.33%调整为3.50%,五年期以上从3.87%调整为4.05%。
通知要求,从2010年10月20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71%调整为1.91%。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从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上调0.17和0.18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从3.33%调整为3.50%,五年期以上从3.87%调整为4.05%。 从2010年10月20日起,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并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变动做相应调整。
住建部要求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对利率调整后各方面的反应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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