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推移,大量城市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满后面临维修和更新改造,而作为住房“养老金”的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需求日益凸显。昨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获悉,本市将出重拳,规范市内四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工作,以保障购房者权益。欠缴单位将被列入“黑名单”,甚至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执行。
市国土房屋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大连市公共维修基金本金已经累计达到53亿元,从2005年开始,维修基金每年产生的利息从四五千万元上升至1.5亿元左右。截至目前,本市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使用比例大约为11%,从全国范围来看,本市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率走在前列。 本市规范存储、科学计提、三级账户、严谨审核和安全使用构成了维修基金的大连流程模式,这种模式在全国也是比较领先的。本金和利息统称维修资金,统一管理使用。维修资金自存入维修资金专户之日起,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息,利息转作维修资金滚存使用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凡在市内四区国有土地上,自1998年7月2日以后取得中标通知书的尚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尽快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物业安全处办理相关手续。
据介绍,欠缴专项维修资金的本息全部需在6月30日前缴清,其中利息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每年最大收益率计算利息。逾期不办理手续或者不缴纳的单位将被列入市建委诚信网“黑名单”,相关部门将对其在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相关手续上进行约束。此外,对在今年年内没有全额缴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本息的欠缴单位,相关部门将通过法律手段,拍卖欠款抵押房屋,或申请法院查封企业账户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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