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先生提供的房屋维修基金缴费凭证手持2004年房地产公司代收的房屋维修基金缴费凭证,房管局却称查不到发票,要求重新缴款,这是怎么回事?
6月5日,景德镇市金汇银座小区业主金先生向反映这件蹊跷事。 业主投诉:手持房屋维修基金缴款凭证却被告知没缴费 ,金先生向记者介绍,2003年,他在景德镇昌南大道金汇银座购买了一套房产,当时是新开发楼盘,按照开发商的规定,他及时缴纳了契税、房屋维修基金、置业担保金、保险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等相关费用。今年4月,在缴完按揭费用后,金先生到房管局领取了房产证。金先生介绍说,这个月上旬,因急需用钱,他通过中介对这套房产进行出售,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房管局竟然称他当年没有缴纳维修基金。当他从家里找出当年房地产公司代收的缴费凭证时,房管局又答复: 查不到发票就没有用。 这让金先生气愤不已,开发商和房管局是否联手作假坑害我们广大业主? 金先生提出质疑。 市房管局:开发商当年未按要求移交资金 针对金先生的疑问,当日下午,记者联系上景德镇市房管局求证,一余姓工作人员称,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将对此事进行调查。6月10日,景德镇市房管局回复本网称,接到网友反映后,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到金汇银座调查核实,该楼盘2003年开盘销售,在2005年3月1日市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前,开发企业江西汇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确实自行按照房屋建筑面积以10元/平方米收取了部分业主的房屋维修基金,后未按要求移交资金。投诉人金先生于2004年8月4日向该公司交维修基金人民币829元整。
房管局余姓工作人员介绍说,6月6日,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已责令江西汇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核实并提供明细账目,将该笔资金全额移交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实行统一管理。6月9日,该公司将金先生的829元维修基金退还。与此同时,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将严格按要求完成金汇银座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移交工作,如江西汇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执行,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将采取一切必要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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