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借款人意外险:
借款人意外保险是属于专门针对借款人开发的意外伤害保险。此类保险产品一般保险责任简洁,保险费率较低,保障金额较高,能够较好地满足保险公司、银行、借款者三方的需求。
二、借款人意外险保单责任有哪些:
1、意外身故: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意外残疾: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意外伤害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给付表》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总数以保险金额为限。不同残疾项目导致残疾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投保借款人意外险保单的注意事项:
据借款人意外伤害险条款,在被保险人未还清《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之前,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身故保险金的第一受益人为贷款银行,第二受益人为保险单中所载人员。第一受益人的受益份额为:保险事故发生时《借款合同》项下被保险人未偿还的贷款本息或身故保险金(以100%为限),第二受益人:保险事故发生时《借款合同》项下被保险人未偿还的贷款本息或身故保险金。所以在投保的时候要看清楚借款人意外伤害险条款,以免发生保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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