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出事故,竟让朋友顶替报案。5月8日,南浔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一位民警就识破了一起冒名顶替案件。
当天上午9时43分,南浔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区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前一天晚上11时左右,在开发区直港新村往马腰村的路口,一辆货车为躲避电瓶车,整车掉入河里,所幸并无人员伤亡。消防官兵将车辆捞起后,让货车车主自行报案。不久,报案人方某来到事故中队,自称昨晚是他驾驶一辆安徽牌照的小货车掉进了河里,希望交警大队出个事故证明,在保险公司能得到保赔。经过询问,细心的民警发现方某陈述中有诸多疑点。通常情况下,随车掉入水中,方某作为驾驶员竟然一点伤都没有,反倒是陪同方某前来报案的郑某嘴角有血迹,口中还有酒气。在民警的再三询问下,方某最终承认,当时驾车造成事故的并不是他自己,而是郑某。原来,事故发生前郑某喝过酒,为了能使保险公司赔偿,所以才想到了让朋友方某过来顶替。民警立即对郑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其呼气检测结果为56mg/100ml。
目前,方某冒名顶替行为已受到交警部门的严肃批评,肇事驾驶员郑某也已被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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