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与收费标准按风险概率等因素经过精算确定,投保金额由投保人自由选择,如现在保险公司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就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等多个档次供客户任意选择。各国保险公司在经营机动车辆的过程中将影响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因素分为两类:一是与机动车相关的因素,如被保车辆的种类、价值、车况等客观因素;二是与驾驶人员相关的因素,如驾驶人员的年龄、性别、交通事故记录、违章记录、有无保险赔案等主观因素。如确定费率时单纯考虑客观因素,根据不同档次的被保险车辆价值,收取不同档次的费率,费率制定以后就较为稳定。
但众所周知,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与车辆价值这种客观因素并无太多直接联系,而与驾驶人员相关的诸多主观因素却是直接影响交通事故发生概率的主要因素。因而,各国保险公司在制定费率时多采用“随人”费率模式或“随人加随车”费率模式。在这种费率模式中,作为参考因素的各车主、驾驶人员的具体情况参差不齐,具有很大波动性,这就决定了在费率的制定上应灵活机动。再者,由于机动车责任保险不可缺少的奖惩机制的运用,对费率的调整也产生很大影响。因而与其他保险险种相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费率应为自由费率。费率可由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协商决定,参考因素有:车辆种类、使用地区、车辆使用目的、驾驶员的自身情况(年龄、性别、交通事故记录、违章记录等)。如韩国汽车保险业在1996年引入投保人特定费率、投保年限费率及违反交通法规记录费率,在基本保费的基础上适用浮动费率,而自1998年始,完全采用自由费率制度,由保险公司根据各自的特点自行制定费率。保险在线商城,保障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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