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1896年由英国意外保险公司签发第一张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单至1927年美国马萨诸塞州制定《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由于交通事故的增多,在1896年,英国意外保险公司开始承保汽车的第三者责任保险。随后,欧洲其他国家和美国的保险公司也纷纷效仿开办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在这一时期,各保险公司对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采取完全自愿的原则来承保,再加上刚经营时对损失率、费率的测算缺乏经验,因此各保险公司经营状况不是很好,也不能给予车祸事故的受害者带来实际帮助。
第二阶段,从1927年美国马萨诸塞州制定《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至现在。因为机动车的使用随着经济的发展日益频繁,交通事故越来越多,因此所导致的损害也是越来越严重,而机动车责任保险的自愿保险原则已经不能给予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公平合理的补偿。世界各保险先进国家,均力求在承保内容上有所扩张,以使所有交通受害人均能得到合理的赔偿。1927年是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美国马萨诸塞州在这一年颁布实施了举世闻名的《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规定每一居民在取得驾驶执照或车辆牌照前,必先购买汽车责任保险。以此为标志,确立了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由自愿保险向法定保险发展的方向。1930年,美国的《公路交通法》规定,由1931年1月1日起全美各州必须对机动车辆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世界其他国家,如新西兰于1928年,英国于1931年、德国于1965年、法国于1959年相继实行了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本部分主要论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以后会专章论述。保险在线商城,保障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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