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是今年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毕业前在开发区某单位实习。
前几天,小刘在实习上班途中不慎被机动车撞伤,交警部门认为小刘在本次事故中不负事故责任。受伤后小刘向所实习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以小刘非该单位正式职工为由拒绝,小刘遂向开发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开发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后认为,小刘受伤经过属实,但小刘属于实习学生,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职工,不具备认定工伤的主体资格,因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据介绍,中规定的认定工伤的职工范围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两大类,实习学生不在这两大类之中,因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一旦因为工作原因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可以依据与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最终,在开发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单位支付了小刘不低于工伤待遇的赔偿金。社保工作人员提醒实习大学生,实习时最好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一旦发生问题或危险,可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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