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互碰自赔”办法就是指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则由承保车辆各自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对本车损失进行赔偿的办法。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不再需要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
据介绍,“互碰自赔”办法可快速解决事故处理、修车、理赔等一系列繁琐手续。以前,遇上车辆小磕小碰,车主往往要把对方车主全套资料备好才可理赔,而现在车主只需向各自保险公司提供自己材料就能轻松理赔。既节省了车主的时间,又省掉了复杂的保险流程,是一项人性化的举措。
两车或多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在保险期限内),在事故中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2000元以内且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 互碰自赔”方式处理的,可以实行“互碰自赔”的办法。
读者:我是一名专职司机,听说车辆交强险出了“互碰自赔”规定是为了简化理赔程序。我想这是一件大好事,至少不用在事故路上耗费很长时间了。可是我不知道,怎样界定这碰撞的事,怎样能定损,自己很难判断。
商报解答: “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从2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互碰情况时,如果各方都有责任且无人员伤亡、车损不超过2000元就可以采取“互碰自赔”的方式来理赔。
至于怎么能定出车损不超过2000元,这是由保险公司或交管部门来做出判定的;由任何一方的保险公司进行查勘估损。对于参与估损的保险公司认定的结果,未参与查勘的另一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认可,不得要求当事人按原有流程处理。
另外,保险专家也建议车主将互碰事故现场从各个角度多拍几张照片以备用。如果现场估计损失在2000元以下,但正式定损却发现损失不止2000元,车主自拍的照片也可以作为事故相关证明。
据了解,有些省市的保险公司还制作协议书,建议车主在互碰轻微的情况下,应遵守快速撤离现场规定,当事司机拍照取证后,应先将车辆移动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然后协商处理,填写协议书办理理赔手续,不需要报交警处理。因此,如果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已经有了相关的协议书,建议车主将协议书放在车上备用。
如果车辆损失超过2000元,不能按照交强险互碰自赔办法处理,需要有责任的一方通过第三者责任险赔付;没有投保商业车险的,要由肇事司机独自承担赔款。因此车主有必要投保一定的商业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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