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梯度实行补充医疗救助
个人负担住院医疗费用累计在5000元以上至1万元的(含1万),超出5000元的部分按50%进行救助;
累计在1万元以上至3万元的(含3万元),超出5000元的部分按55%进行救助;
累计3万元以上至5万元的(含5万元),超出部分按60%进行救助;
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70%进行救助。
算笔账:
考虑到城乡低保对象是最困难的,《意见》还首次提出,其在同一救助比例的基础上上浮10%。以本文提及的张超为例,他去年住院的自付部分31000元,如果在今年就要少给18200元(31000-5000)x(60%+10%)!
一场重病,即便有社保报销和城乡医疗救助,低保户张超(化名)还是得面对超过三万元的个人负担住院费用,这让他有点喘不过气来根据成都市民政局昨日发布的《关于建立成都市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救助制度的试行意见》(下称《意见》),张超们的困境将得到极大缓解,一年内只要住院费用自付部分累计在5000元以上,就可以申请最高5万元的补充医疗救助。
一次调研
支出近亿元,还没填满救助缺口
作为我市基本城乡医疗救助政策,2009年出台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对我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困难群众提供一年最高40000元的住院救助。根据统计,仅去年一年,全市为此共支出9400余万元的医疗救助金,惠及10万人次。
但成都市民政局进行的专题调研发现,即便扣除了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住院自付部分依然可能是部分困难群众难以承受的重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意见》新鲜出炉。据悉,成都的此举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三大亮点
救助范围扩了:
60岁没领养老金的也可申请
《意见》规定,具有我市户籍,在一年内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和城乡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累计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城乡低保对象、入院时年满60周岁未领取基本养老金或离退休费的对象、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城乡低保标准50%以内的城乡低保边缘困难群众纳入补充医疗救助对象。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副处长马红解读:城乡低保困难群众全市共有22万人,年满60周岁未领取基本养老金或离退休费的,由于是首次被纳入救助范围,究竟有多少还无法统计。
救助力度大了:
最高一年可获9万元医疗救助
《意见》规定,分梯度实行补充医疗救助。(见左上框)
马红解读:补充医疗救助不分病种、无论住院次数,而之所以将5000元作为一个门槛,是为了杜绝过度救助导致的小病大养现象。其年最高救助金额可达到5万元,加上基本城乡医疗救助规定的4万元限额,困难群众最多能得到一年9万元的医疗救助。
资金渠道宽了:
2000万元福彩公益金滚存使用
今年开始,成都市财政局每年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2000万元用于我市补充医疗救助。救助资金纳入市财政局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滚存使用。
马红解读:体现了福彩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特点。
如何申请
申请时间:申请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救助的对象,于每年10月8日至20日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
所需资料:
1.救助对象书面申请书;
2.救助对象身份证复印件;
3.救助对象低保证复印件;
4.救助对象的成都市医疗保险支付结算表复印件;
5.救助对象的成都市大病互助补充保险结算表复印件;
6.救助对象的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统一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未参保人员提供);
7.区(市)县民政部门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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