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下乡政策去年底停止执行 农民申领补贴截至本月底 2011-02-16 20:38:02 燕赵都市报衡水电(记者李海菊)2月16日,记者从河北省衡水市财政部门获悉,国家汽车下乡政策已于去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在此之前购买汽车下乡产品的农民,申领补贴的截至日期为2月28日。本报(网)提醒符合享受补贴的农民尽快到当地乡镇财政所申领。
据衡水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9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汽车下乡”政策,对农民购买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以及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2010年12月31日,“汽车下乡”政策如期结束。符合享受补贴的农民申领补贴的截至日期为2月28日,过期后将不再办理补贴手续。
本报提醒在2009年3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换购、新购车辆,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尽快持有效身份证件,相关证明及发票等,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财政所申领补贴。 编辑:石利平来源:燕赵都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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