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周先生购买了一辆余杭牌照的二手车,并过户到杭州,车牌号也改成了杭州的。前几天,他去年检时,被告知要交车船使用税,可这笔钱前车主已经交过了,为什么还要重复收取呢?昨天,他拨打12345反映此事。今年5月,周先生将这辆车过户到自己名下。11月29日,他去杭州市公安局第九车辆检测站年检,被告知要交2007年、2008年的车船使用税,每年360元。“我说这辆车子已经交过车船税了,怎么还要再交呢?可工作人员说,原来是在余杭交的,现在改成杭州牌照需要再交一次,否则不予办理年检。我也没办法,只好又交了720元。”钱虽然交了,可周先生想想还是觉得不对劲,重复收取车船税合理吗?昨天下午,记者拨打杭州市财税12366服务热线,余杭区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浙江省内跨市、县交的车船使用税,是不需要重复交的,只要出示第一次的完税凭证就可以。既然不用重复交,那周先生多交的那一份又该怎么退呢?杭州财税工作人员解释,如果是重复收取的,可以退税。周先生只要带上两份完税证明、行驶证和身份证,就可以到杭州市地方税务局下城税务分局办理退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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