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社会保险工作会议获悉,200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规模747.9亿元,同比增长21.9%,其中基金总收入399.5亿元,同比增长16.2%,支出348.4亿元,同比增长29.2%。
积极落实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三年连调政策,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50元,增幅为12.8%。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支付工作于2009年9月份顺利启动,当年末共计65万人领取城乡养老待遇。在2010年,社保中心还将从八个方面入手服务于民:
1、在推行“自主选择代发机构”的基础上,调控各代发机构的代发数量。逐步调整为退休人员持证明到代发网点直接办理,为离退休人员提供就近、快捷领取养老金的服务。
2、启动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网上申报,逐步实现直接提取退休审批信息办理待遇审核支付,提高工作效率。
3、建立适应城乡居民特点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流程,确保医疗费用支付流程顺畅、手续简化、发放及时。
4、分步推进乡镇卫生机构联网结算。建立与异地医疗保险机构协作机制,实现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
5、实施工伤保险门诊联网结算试点,简化生育保险登记流程,实现网上办理妊娠登记,拓宽定额结算病种范围,进一步方便就医报销,减轻经济负担。
6、加强工伤早期康复推广工作,提高伤残人员生存质量。完善农民工工伤医疗费预付管理机制,减少企业垫付负担。
7、进一步改进收款方式,实行个人缴费委托扣款结算,方便参保缴费。
8、全面推行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把“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期办结、接受监督”作为全系统服务社会,推动经办服务上水平的工作目标,对全市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与此同时,社保中心还将从五个方面入手,确保基金更安全:1、加强基金结算管理,继续实行“零现金结算”制度,建立基金账户网上监控系统。加强基金核算、账户管理,控制基金运营风险。2、健全内控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突出对关键风险环节的检查,规范业务经办。3、加大群众举报奖励力度,遏制侵害基金行为发生,努力形成行政监督、稽核监督和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4、加大医保反欺诈稽核力度。针对目前存在的医保严重违规问题,继续加大稽核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检查、突击检查,做好医保违规专项治理工作,对于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中断服务协议,取消服务资格,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骗保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健全医保基金风险管理机制,抓住门诊就医频次、次均费用审核等关键业务结点,实现网上实时监控。完善医保责任医师、社区站、药品流转、票据和医疗文书等医保要素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和考核,完善门诊、门特医疗费管理指标和违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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