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针对车辆保有量逐年递增,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多发,调处难度加大的实际,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组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委员会,公开选聘4名老法官、老庭长为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委员会以独立第三方介入的方式,实行 零收费 、 零距离 服务,第一时间将大量民事纠纷化解于基层、消除于萌芽状态。
据了解,瓮安县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2011年成立,至今年7月底,共收案1712件,结案1712件,结案率为100%,履行、兑现赔偿款1678件,履行兑现率为98.43 %,涉案人数3933人,涉案金额5079万元。在调解和履行、兑现赔偿款的案件中,实现当事人 零上访 、 零反悔 ,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瓮安县公安局交警队大队长戎晓说,如果这些案件通过司法诉讼程序处理,当事人要请代理人、写诉状、交纳诉讼费,加上误工损失等,保守估算每件花费2000元,1700多件至少为民减负340余万元。
调委会既方便了群众,又能把交警从繁杂的调解工作中解脱出来,解决了办案民警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尴尬局面,让民警集中精力抓事故预防和道路管控,提升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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