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杨壮请黄某荣等人收集他人的身份证、医保卡,并承诺骗到医保款后,每个名额给收集人5000元作为报酬。
从2012年9月到2013年9月26日一年时间里,杨壮等人先后从阳春各镇收集到28人的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并到银行以参保人名义开设了账户。而此时,参保人却蒙在鼓里,以为熟人只是借医保卡和身份证开点药。“老表”则利用上述信息资料,伪造出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的住院病历及医疗费发票,病历上记录了参保人身患癌症及相关诊疗的情况。一切就绪后,杨壮持身份证、医保卡、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银行存折等资料,向阳春社保分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春支公司报销医疗费用。经审核后,两家公司共报销两项金额合计达119.4万余元。
2013年7月,社保部门发现相关骗保线索并报警。9月26日,杨壮被抓获,用于犯罪的小汽车被扣押,尚未取走的医疗费13.3万余元及同伴存在银行的20万余元则被冻结。到案后,杨壮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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