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保险理财产品的情况下,见到合同书上面有那么一个条文,2年不能抗辩,听说在投保一年后,无论被保人投保前是否有生病,全是能够赔的,那麼还必须健康告知吗?要完成2年不能抗辩必须达到前提条件便是属实告之,如果是故意隐瞒的,那麼就算投保一年后,也会被拒保。那麼2年不能抗辩条文就没有用了没有?并并不是的,下边给大伙儿举个实例就懂了。
一、拒保实例
2015年1月2日,马先生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险,可是在这以前马先生就早已有症状造成(仍未诊断),已在吃药。2年之后,马先生在2018年被诊断为糖尿病,2018年的1月份便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索赔,但保险公司以马先生未执行属实告之认为而回绝索赔,进而引起了起诉。
人民法院觉得保险合同创立超出2年,依据保险法要求,保险合同创立起过2年,保险公司不可消除保险合同。因而一审判决的結果是:保险公司未终止合同,并裁定担负相对索赔义务。保险公司不服气,再次上告。投诉的原因便是以前马先生早已有症状了,但仍未告之,而马先生的刑事辩护律师也很厉害,寻找系统漏洞,马先生以前实际上并不了解自身身患糖尿病,仅仅有相对的病症(认为仅仅小问题)因此 并沒有故意隐瞒,最终二审裁定保持一判。
二、小结
从上边这一实例大伙儿应当就了解商业保险的2年不能抗辩条文到底有哪些用途了吧。大伙儿要了解带故障投保是不可取的,立即保险单起效早已满了2年,过去了不能抗辩时间,保险公司也是有支配权拒保的,还行此次的马先生并并不是故意隐瞒的,因此 是能够得到索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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