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确定杭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6个档次调整为13个档次,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杭州市原有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分6个档次,分别为每年100元、300元、600元、900元、1200元、1500元。现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则由原来的6个档次调整为13个档次,分别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各统筹地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调整缴费档次。 杭州市人力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之前的6个档次相互间缴费跨度比较大,调整后的13个档次,能让市民更灵活选择。最高档次从1500元提高到2000元,也让部分有条件的高收入人群为自己选择更高的养老标准。
别担心缴费标准提高了,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相关标准,参保人员是有一定缴费补贴的。根据《通知》,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萧山区、余杭区(以下简称八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3个缴费档次对应的政府补贴标准分别为:缴费档次选择100元、2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50元;选择300元、4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选择500元、6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80元;选择700元、8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选择900元、10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110元;选择12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120元;选择15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130元;选择20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140元。
此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以及实际缴费年限的财政补贴等的余额及利息可依法继承。同时,统筹地社保经办机构应按照参保人员死亡当月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向死亡人员遗属发放20个月的基础养老金作为一次性丧葬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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