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4亿元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360万人、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2500名以上……2月10日,记者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会议上了解到,济宁市人社局2014年将在就业、社保、人才等多个方面推出多项惠民工程。
就业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
今年,全市将新增城镇就业6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5万人。统筹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等重点就业对象就业,实施万人创业助推工程,开展创业型乡镇和创业型社区创建活动。
落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管理,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拓展、基层项目服务、创业引领、就业服务、就业见习“五项计划”,年内扶持3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组织20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留用率达到70%以上,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定在85%以上。同时,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积极推进农民工融入城市、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而且,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开展“充分就业县”和“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托底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消零。
同时,助推创业“1+3”活动,实施万人创业助推工程,利用扩大失业保险金支出范围政策,进一步扩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2014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亿元,扶持1万人创业,带动就业5万人。并深入开展创业型乡镇和创业型社区创建活动,到2014年底评选认定10个创业型乡镇和20个创业型社区。
继续实施全民就业创业大培训,开展就业技能培训6万人、创业培训1.6万人。完善“一刻钟就业服务圈”,大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业务下沉。
社保“4050”困难群体助保工程
到2014年年底,我市将建立全市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居民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同时,实施“4050”困难群体助保工程。另外,还将机关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实施范围,启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今年,我市将实施“4050”困难群体助保工程,解决下岗失业困难群体的养老、医疗保险“续保”问题,让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居民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并解决不同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接续问题,制定职工与居民养老保险接续转移办法,促进参保人员在城乡之间顺畅流动,而且,机关公务员将纳入工伤保险实施范围,并启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实现生育保险制度全覆盖。
2014年年末,所有县市区将实现“一票征缴”或集中征缴,加快推进社会保险人员全覆盖。力争到年底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0.4万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447万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13.2万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37.1万人、工伤保险90.8万人、失业保险71.5万人、生育保险67.3万人。
在社保待遇方面,我市今年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以上。统筹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确保城镇职工和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80%和75%以上。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年底持卡人数有望达到360万人。并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和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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