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与广州中国大酒店支行于2013年3月12日签署了理财产品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 。
2、投资额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任一时点投资总额控制在人民币6000万元(含)以内。
3、投资方式: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用于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公司将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进行投资。
5、公司与提供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1)虽然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1)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指派专人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内审负责对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3)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标的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与此同时,公司对理财使用的资金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发展,并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同意在原投资的基础上增加投资额度至1.2亿元人民币,即共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上述投资行为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在原投资的基础上增加投资额度至1.2亿元人民币,即共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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